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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与武装部合署)职能 保卫处是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开展工作。 一、贯彻执行上级和党委有关安全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并实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计划及有关规章制度。在学院行政领导下,努力做到校园政治稳定、治安安定及财产安全; 二、负责治安工作。做好“三防”工作,对要害、危险部位和易发案部位进行安全防范;做好外来人口管理;负责侦查一般刑事案件,调查处理治安案件,协助公安机关侦破重大刑事案件。 三、负责消防工作。组织开展防火、防雷工作,检查、督促、整改火险隐患,组织消防教育和消防演练。 四、负责政保工作。重点是“610”和国安工作,主要工作:深入调查研究,做好网络信息监控,及时把握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做好保密工作,同出卖、泄露党和国家机密的行为作斗争。 五、负责校园治安综合治理的检查、督导工作。积极开展安全教育,检查、督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依靠和发动群众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维护学校稳定和内部安全。 六、负责学生集体户口及办理各类有关证件。 七、负责校卫队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其在维护学校治安秩序中的作用。 八、完成学院领导和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武装部受学院党委和上级军事部门双重领导。其主要职责是: 一、做好民兵组织建设。做好征兵,民兵预备役人员登记统计、军事训练和政治教育,培养和管理民兵干部,拟制各种战备、应急方案,组织并带领民兵完成各项战备执勤任务。 二、负责民兵武器装备及弹药管理工作。 三、协助做好现役军人的教育,会同民政部门做好退伍军人安置和军烈属的优抚工作。 四、积极参与党委的中心工作,组织和发动民兵参加两个文明建设,维护社会治安,协同有关部门抓好国防教育工作;拟制本区域的战时动员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平时的战备工作和战时的兵员动员、参军参战,支援前线,保卫后方。 五、参与思想政治教研部的《军事理论课》教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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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2004-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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