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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自身建设十项规定 
一、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主席“三个代表”,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思想觉悟和理论政策水平。坚定政治立场,坚持理想信念,自觉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努力学习法律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和科学管理水平。树立法律高于一切的思想,依法办事,不徇私情,敢于碰硬。对涉及违法违纪案件,做到不徇情,不包庇,不袒护。
三、遵纪守法,文明办案。注重调查研究,重证据,不轻信口供,不主观臆断,道听途说,偏听偏信,不打骂人、滥用警械、刑讯逼供、执法犯法。
四、工作严谨求实,效率提高明显。对个人分管的工作要尽职尽责,积极主动去完成。对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做到不推诿、不拖拉,不应付,出色完成。要树立乐于奉献精神,积极为维护校园安全与稳定做贡献。
五、勤政廉洁,公道正派。在办案过程中,做到不徇私情,不搞特殊,不耍威风,不接受贿赂,严格执法,秉公办案。
六、提高警惕,增强保密观念。严格执行保密守则,不泄露党和国家的机密。加强对信息情报的搜集和控制,及时准确地掌握敌对分子的密谋和动向,切实维护学校的政治稳定。
七、加强组织观念,严格要求自己。要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令法规,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八、树立全局观念,致力团结协作。同志之间要互相尊重、互相支持、互相配合,互相谅解,做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事往一处做。
九、不断更新观念,勇于开拓创新。要根据高校政策的逐步深化,不断加强学习,更新观念,努力做好新形势下的保卫工作,确保学校治安安定。
十、全处工作人员要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注意自身形象,处处为整体荣誉考虑,振奋精神,奋发向上,勇于吃苦,乐于奉献,努力进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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