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寒假及春节期间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0年01月09日 03时49分38秒浏览次数:642设置

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确保学期末、寒假及春节期间校园平安稳定,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校园安全的文件精神和学校放假安排,请各单位于放寒假前,开展安全检查和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整改隐患。依据“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管理原则,请各单位于1月12日前,在本单位所管辖区域和职责范围内,开展内容涉及防盗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校车安全、校舍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及传染病防控等方面的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及时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报请有关职能部门处理。

二、运用微信等新媒介,广泛开展安全教育。运用本单位的微信号、学生微信群、QQ群等新媒介,在学期末和放假期间,对师生员工开展防火、防盗、防诈骗、防事故、防意外伤害等安全教育,切实强化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一是针对冬季特点,加强防火和防煤气中毒及烟花爆竹燃放等安全教育;二是针对放假师生集中离校、返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要求师生不乘坐非法运营车、拼装车等不安全车辆;三是强化外出安全教育,避免因踩踏拥挤等造成意外伤害。

三、强化留校学生安全管理, 加强校外活动安全管控。后勤基建处做好留校学生的登记、统计工作,并明确联络方式;各二级学院要安排专人负责本单位假期留校学生的管理工作。要开展一次专题教育,教育学生自觉遵守校规校纪,严禁在宿舍使用高功率电器。

师生放假期间集体外出实践教学、游学、实习、参观考察和社会实践等活动要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要建立健全各项应急预案和安全措施,并报有关职能部门备案。对承办公司及人员、车辆要严格审查把关,签订合同和购买有关意外保险。

四、强化应急值守,提升处置能力。各单位应根据各自管辖区域、管理范围的实际情况,健全安全预警和风险评估机制。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时刻保持应急状态。完善安全事故处理和风险化解机制,遇有突发事件要及时准确上报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

五、工作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健全信息联络和情况报送渠道,抓好工作落实。请将安全检查和教育情况进行总结,书面材料加盖公章,于1月13日下午下班前报保卫处102室,电子版发保卫处邮箱(bwc@hzu.edu.cn)。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2529156

 

 

                                        保  卫  处  

                                       2020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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