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士兵相关资助变动说明

2022年05月11日 10时35分15秒浏览次数:10设置

根据退役军人部等6部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涉及退役士兵的内容有几处变动:1.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原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原12000元);2.新增加了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3.对退役后(原对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本办法施行后,财科教〔2019〕19号同时废止。


文  字:国防动员科

审  核:李金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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