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办理程序

2016年12月30日 04时29分59秒浏览次数:2714设置

一、新生入学办理户口入户手续

户籍已经由生源地派出所迁到学校来的新生,请将自己的新生入学通知书复印一份,并写上本人的联系电话,与户口迁移证一起,由系里统一收集送保卫处集中办理入户手续。另行通知入户新生集中拍照身份证相片(办理户籍入户工本费1.00元,办理身份证工本费20.00)。

二、毕业生离校户口迁出手续

(一)各系辅导员于6月中旬,到保卫处户籍办公室领取各系毕业生的常住人口登记卡(户口卡),发给毕业生。

(二)迁回原籍、迁往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携带毕业证、报到证、常住人口登记卡(户口卡)前住马庄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三)考上研究生的毕业生,携带毕业证、录取通知书、常住人口登记卡(户口卡)前住马庄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请在8月下旬办理,户口迁移证有效期只有一个月时间)。

(四)暂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可提前到学生处就业科办理暂缓就业手续,户口可在学校暂时保管两年,两年期满必须办理取消暂缓就业手续,携毕业证、报到证、常住人口登记卡(户口卡)到马庄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五)延长学年的学生的常住人口登记卡(户口卡),暂由保卫处保管,毕业后按以上要求迁出。

三、学生退学户口迁出手续

(一)本人到学校教务处办理退学手续,开具退学、取消学籍证明

(二)到学校保卫处户籍办公室办理迁出手续

(三)携本人身份证、常住人口登记卡(户口卡)、退学、取消学籍证明到马庄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回原籍手续。

四、办理身份证手续

(一)户籍迁入学校的学生,必须办理本地的第二代身份证,否则无法办理相关户政业务。

(二)由保卫处另行通知入户新生统一组织拍照身份证相片,统一办理本地第二代身份证,未办理的,由个人自行到马庄派出所去办理。

(三)身份证到期、损坏、遗失的需到马庄派出所报失、报损,然后带学生证到保卫处借取本人户口,由个人到马庄派出所办理补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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