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上登记。每年8月5日前,有应征意向的男性大学生可登录“全国征兵网”,填写个人基本信息,自行下载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符合国家学费资助条件的,同时还应下载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分别简称《报名表》、《登记表》、《申请表》),分别交所在高校征兵和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二、初检初审。大学生在毕业离校或放假前,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学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组织的初检初审,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学生,领取兵役机关和学校有关部门审核盖章后的《登记表》、《申请表》。
三、体检和政治考核。8月份,征兵开始后,应征地兵役机关将具体上站体检时间、地点通知大学生本人,大学生可根据通知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以及审核盖章后的《登记表》、《申请表》直接参加应征地县级征兵办公室组织的体检检查,并由当地公安、教育等部门同步展开政治考核工作。
四、批准入伍。9月份,体检和政治考核合格并经公示的,由县级征兵办公室正式批准入伍,发放《入伍通知书》。学生凭《入伍通知书》办理户口注销、享受义务兵优待。申请学费资助的,还要将加盖有县级征兵办公室公章的《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从2016年开始,大学生征兵工作主要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高校放假前完成。主要是面向高校在校生、应届毕业生,经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合格后,确定为预定兵,发放“大学生预定兵通知书”。第二阶段,9月底前完成。主要面向高校新生,以及高校应届、往届毕业生,确保合格的大学生都能够入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