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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30浏览次数:10

惠州学院保卫部(武装部)

惠院保卫[20255

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校园交通秩序,保校园交通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机动车管理

(一)规范车辆进出与行驶

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须经登记录入系统或经预约报备后方可进入(学生禁止驾驶机动车进入校园)无牌、牌证不符或通行许可过期的车辆禁止入校及在校园内行驶机动车辆严格按照交通标志、标线行驶,主动避让行人和非机动车辆,尤其是在交叉路口、宿舍区、教学区等人员密集区域。严禁超速(校园限速20公里/小时)、鸣笛、超载、酒驾、毒驾、逆行及接打电话。对超速、无证驾驶等严重违规行为,将依据学校机动车管理规定处理,并通报所在单位;不服从管理者将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对屡次违规或拒不改正者,将列入黑名单注销其校园通行权限。

(二)规范车辆停放

机动车辆按规定停放在停车场或指定停车区域划定的停车内,严禁占用消防通道、无障碍通道、主干道、绿化带等禁停区域。对违规停放车辆,将采取贴单警告、曝光、拖移等措施,不服从管理者将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对屡次违规或拒不改正者,将列入黑名单注销其校园通行权限。

二、规范非机动车管理

(一)规范骑行

学校严格执行禁摩禁电工作,严禁个人骑行电动车进入校。骑行自行车时须遵守交通规则,不看手机,下坡推行,严禁超速、逆行、违规载人。

(二)有序停放

非机动车自行车须停放在指定区域,摆放整齐,不得堵塞楼道、门厅、消防通道对违规停放车辆,将采取警告、通报、拖移等措施

三、倡导文明出行

全体师生员工应自觉遵守校园交通管理规定,服从安保人员的管理和指挥。机动车、非机动车行经路口、人行横道时,应减速慢行或停车让行。鼓励师生员工在校园内优先选择步行、骑行自行车等绿色出行方式,减少交通压力,共建低碳文明校园。

四、明确管理责任与违规处理

各二级单位应加强对本单位师生员工的交通安全教育,贯彻落实《惠州学院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惠院发〔2021113号)文件要求,引导其自觉遵守校园交通规则。对违反校园交通管理规定的行为,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批评教育、校内通报、注销校园通行权限等。

希望全体师生员工充分理解并积极配合校园交通管理工作,共同维护安全、和谐、文明的校园环境。




  保 卫 部  

2025930

文字:钟本源

初审:申艳文

终审:姜如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