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学院动用明火作业审批表
动火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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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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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部位(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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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时间 | 自 年 月 日 时起至 年 月 日 时止 | ||||
安全负责人 |
| 现场监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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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操作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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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须知 1.严格遵守动火时间,动火前清除现场及周围的易燃、可燃物,检查确认无火灾危险,动火结束要清除火种; 2.动火负责人、监管人、动火操作人要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 3.针对动火施工现场的消防特点,制定灭火实施方案,配备并会使用消防灭火器材; 4.对于储存或处理可燃气体、液体、粉尘的设备,动火前应当进行清洗、置换等安全处理; 5.电焊电源、接地点要符合防火要求; 6.做到“几个不动火”(1)未办理动火审批不动火;(2)不具备动火资格的操作人员不动火;(3)焊具不合格或燃气、氧气瓶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动火;(4)预防火灾措施不落实不动火;(5)不在未经批准的地方动火;(6)现场没有消防安全监管人员不动火;(7)五级以上大风天不在户外动火。 以上内容是否阅知并明白? 动火作业负责人签字: | |||||
申请单位负责人 意见并签名: | (盖章) 年月日 | ||||
保卫处消防科 审核意见 | 年月日 | ||||
保卫处负责人 意 见 | (盖章) 年月日 | ||||
备注 | 附:动火操作人资格操作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