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学院临时舞台消防安全责任承诺书
为加强学校临时舞台搭建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观众,演职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学校的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惠州学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请贵单位承诺以下事项。
一、临时舞台搭建使用期间,严格遵守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禁止人员在舞台吸烟;
二、舞台搭建所有道具布景须符合防火规范,且保持临时舞台的通道畅通,禁止将演出布景、道具等物品随意堆放,堵塞疏散通道;
三、贵单位应设专人负责演出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对学校提出的要求及整改意见,应安排专人负责监督落实;
四、演出期间,贵单位工作人员应佩戴证件,坚守岗位,演出结束后安排专职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切断设备电源;
五、搭建舞台如需动用明火电气焊等作业时,须向学校保卫部申请动用明火审批,经保卫部同意后方可动用;
六、采光灯与电器导线、幕布及可燃物之间应该保持安全距离,布景架设电气设备申请,遵守学校电气技术人员的要求;
七、严禁擅自挪用和遮挡舞台配备的消防器材;
八、遇有紧急情况,贵单位工作人员要做好现场人员疏散。
对接单位: 舞台搭建单位:
负责人(盖章):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惠州学院保卫部(盖章) 年 月 日
(一式两份)
撰稿:何俊圻
审核:申艳文 姜如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