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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学院临时舞台消防安全责任承诺书

发布时间:2024-12-13浏览次数:10

惠州学院临时舞台消防安全责任承诺书


为加强学校临时舞台搭建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观众,演职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学校的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惠州学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请贵单位承诺以下事项。

一、临时舞台搭建使用期间,严格遵守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禁止人员在舞台吸烟;

二、舞台搭建所有道具布景须符合防火规范,且保持临时舞台的通道畅通,禁止将演出布景、道具等物品随意堆放,堵塞疏散通道;

三、贵单位应设专人负责演出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对学校提出的要求及整改意见,应安排专人负责监督落实;

四、演出期间,贵单位工作人员应佩戴证件,坚守岗位,演出结束后安排专职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切断设备电源;

五、搭建舞台如需动用明火电气焊等作业时,须向学校保卫部申请动用明火审批,经保卫部同意后方可动用;

六、采光灯与电器导线、幕布及可燃物之间应该保持安全距离,布景架设电气设备申请,遵守学校电气技术人员的要求;

七、严禁擅自挪用和遮挡舞台配备的消防器材;

八、遇有紧急情况,贵单位工作人员要做好现场人员疏散。   

对接单位:                 舞台搭建单位:

负责人(盖章):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惠州学院保卫部(盖章)                       年   月   日  

(一式两份)

惠州学院临时舞台消防安全责任承诺书.docx


撰稿:何俊圻

审核:申艳文 姜如照